Skinvive的「維持6個月」,不代表每個人都必須每隔6個月再次施打。我們在說明這個問題時,會區分研究觀察效果的期間與個人的再次治療時程。不能僅憑研究設定的評估時間點,就決定下一次施打日期。

「維持6個月」評估的是什麼?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2023年核准概要指出,在一項納入209人的臨床試驗中,臉頰皮膚平滑度的改善至少維持了6個月。
這項結果針對的是特定部位與評估項目,並不保證每個人都有相同效果,也不代表滿6個月後效果就會消失。美國核准資料亦不能直接視為韓國的核准內容。
研究中的再次治療也是選擇性安排
根據艾爾健的Skinvive美國使用說明書,臉頰部位研究允許在有需要時,於首次治療約30天後進行補充施打。之後,研究向治療組提出在最後一次治療滿6個月後再次接受治療的選項,共有79人選擇接受。
為補足初次治療結果而進行的補充施打,與之後的再次治療並不相同。尤其要注意,研究採用的時間基準是「最後一次治療後6個月」,而非「首次治療後6個月」。這項研究安排並未證明,該間隔就是適用於所有人的最佳時程。
決定下一次治療前,應確認哪些事項?
若正在考慮再次施打,可先整理上次治療日期、是否曾補充施打、目前仍在意的皮膚問題,以及先前治療後出現的不適反應,並在諮詢時告知。
艾爾健的美國使用說明書指出,若治療部位有活動性發炎或感染,應延後治療,直到狀況獲得控制。說明書也將過敏性休克病史、多種嚴重過敏病史,以及對利多卡因或革蘭氏陽性菌蛋白質過敏列為禁忌。有相關病史者,務必主動告知。
同一份說明書亦警告,若誤注入血管,雖然罕見,仍可能造成視力損傷或皮膚壞死等嚴重風險。我們強調,判斷是否再次治療時,比起日曆上的日期,更應關注目前的皮膚狀態與先前反應。不要僅因已滿6個月就決定再次施打,應在諮詢時一併討論治療的必要性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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