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要继续跟进恢复情况,最先要确认的不是症状,而是出境前有没有拿到一份写清楚项目、部位、用量和日期的治疗记录。回国后如果发红发热或疼痛持续加重,或者结节数周都没有缩小,不建议只靠照片远程判断,应尽快到当地医疗机构直接就诊。韩国《医疗法》也为病历的查阅和转交留出了明确的途径,可以作为回国后对接的依据。
大家好,我是UH CELL江南院区的院长金渊振。来做治疗的朋友里,很多人回国之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不是恢复得好不好,而是当地医生看诊时手里没有足够的信息。要判断恢复进度,首先要知道做了什么、打在哪里、用了多少。
出境前应该拿到的记录
根据《医疗法》第21条,患者有权申请阅览或复印本人的病历,医疗机构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建议在离境前一天再核对一次,手里的记录是否包含以下内容。
- 项目名称和所用产品的准确名称,例如丽珠兰黑盒或乔雅露填充
- 治疗部位、用量或发数、治疗日期
- 医生开具的药物名称,包括抗生素或消炎药
- 治疗后状态的照片
首尔大学医院的病历复印指南中提到,护照可以作为申请复印时的身份核验证件,带着护照去前台申请即可,不需要额外准备其他证件。如果担心当地医生看不懂韩文记录,可以在出境前先问清楚能否开具英文版本。
回国后出现这些变化,不要只靠照片等待
治疗刚结束时的轻微肿胀或小凸起,多数会随时间自行消退。但下面几种情况,建议不要等,直接联系当地医疗机构面诊。
- 发红、发热或疼痛随着天数增加而加重,而不是减轻
- 摸到的结节过了数周仍没有缩小,甚至变大
- 皮肤颜色出现变化,或者有分泌物渗出
照片能帮我们大致了解情况,但很难单凭图片判断是不是炎症在发展。出现上述变化时,把照片发给我们供参考是一回事,先到本地医疗机构直接就诊是另一回事,两者不互相替代。
当地医院如何接续诊疗记录
《医疗法》第21条之二规定,其他医疗机构如果需要病历副本或诊疗经过的意见,在取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后,原医疗机构应予以提供。当地医生需要参考韩国的治疗记录时,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正式申请调取,只是办理和翻译都需要时间,提前把纸质或电子版副本带在身边会更快。
江南院区目前有能够使用日语、中文和英语沟通的工作人员。如果回国后用中文联系我们咨询恢复情况,把治疗日期和上面提到的记录内容一并告诉我们,查对经过时会更顺畅。
常见问题
韩文记录可以直接拿给当地医院看吗?
当地医生不一定能读懂韩文内容。建议在出境前先问清楚是否能开具英文版记录,方便当地医疗机构直接参考。
回国后多久可以去桑拿或温泉?
要看具体做的是什么项目,以及皮肤恢复的实际情况,没有统一的天数。请按照出境前咨询时拿到的个别说明执行,发红或发热还没消退之前先不要去。
下一次治疗的时间怎么定?
就算是同一个项目,间隔也会因为皮肤状态和上一次的反应而不同。复诊时我们会结合之前的记录和回国后的恢复情况,一起确定下一步的安排。
※ 皮肤反应和恢复时间因人而异,具体诊断和治疗计划请与专科医生面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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