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Clinical Medicine於2024年刊載的研究,將這種做法的標準條件寫得相當具體:光點直徑6至8毫米,能量密度控制在1.6至3.5焦耳/平方公分的低出力範圍,並以1至2週為間隔進行多次照射。Lasers in Surgery and Medicine於2022年刊載的臨床研究則追蹤了40名受試者,以1.7至3.2焦耳/平方公分的出力進行9次療程,結果黑色素指數與mMASI評分皆顯著下降,追蹤至1年後改善仍維持,且未見重大不良反應。這組數字說明,出力偏低本身不必然造成刺激,把療程排得太密集才是主要風險來源。
療程間隔才是結果的分界點
The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Aesthetic Dermatology刊登的回溯性分析,提供了相反方向的證據。23名Fitzpatrick第三型患者,連續兩個月每週接受3次1064nm低能量皮秒,結果全數患者出現雙側點狀色素脫失。色素脫失比色素沉澱更難逆轉,也是我們在排定療程時,把間隔天數定在停留天數之前的原因。同樣的出力,一週三次和一週一次會走向完全不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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