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接受自費醫美療程,費用並非以議價為起點,而是以醫療機構事先公告的金額為依據及收費上限。韓國《醫療法》要求醫療機構以患者容易知悉的方式公告自費診療費用,且不得收取超過公告金額的費用。對外國患者而言,比起先問能否折價,更重要的是確認公告費用與個人報價如何對應。
您好,我是 UH CELL 江南店代表院長金淵振。如果您計畫從台灣前往首爾接受療程,可能會想知道:「外國人的價格是否不同?可以議價嗎?」對於這個問題,我會先從法律規定的收費依據說明。
收費依據是已公告的自費診療費用
韓國《醫療法》第45條將不屬於健康保險或醫療給付適用範圍的費用定義為自費診療費用,並訂有以下規定:
- 第1項:醫療機構開設者須依保健福祉部令,以患者或其保護人容易知悉的方式公告自費診療費用。
- 第3項:不得收取超過已公告、張貼金額的費用。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021年案號為2020가합539320的判決中,也指出醫療機構不得收取超過公告金額的費用。上述條文並未依患者國籍作區分。
沒有韓國健康保險,也適用相同原則
韓國憲法裁判所在2020年案號為2017헌마103的裁定中認為,包含自費診療費用公告義務在內的醫療機構義務,不論患者是否適用健康保險,均同樣適用。因此,即使您沒有韓國健康保險,也可以依公告金額核對報價。
本院依個別膚況診斷規劃療程,因此,依施作部位、發數及是否合併其他療程,每位患者報價所對應的公告項目組合可能不同。我建議您核對價格時,先確認報價包含哪些療程項目,而不要只以患者國籍判斷價格。
2026年的變動:外國旅客醫美退稅
根據《醫院新聞》2026年的報導,外國旅客在向保健福祉部登記的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接受美容整形或皮膚療程時,原可適用的加值稅退稅特例,已於2025年12月31日終止,目前不再適用。
《醫院新聞》同篇報導指出,國民力量黨議員 이달희 於2026年8月13日領銜提出修法案,擬恢復此項特例並適用至2029年底。不過,在法律完成修正前,我建議您規劃預算時,不要將離境退稅計入可取回的款項。
本院住宿旅客優惠也有明確條件
本院江南店位於 UH FLAT SIGNATURE 江南飯店的2、3樓。UHC 飯店住宿旅客可在30分鐘氧氣艙與維他命點滴之間,選擇其中一項免費使用;若兩項皆使用,維他命點滴的費用為55,000韓元。詳細條件可參閱本院的優惠活動說明。
付款前,請確認三件事
- 報價的項目名稱及金額,是否與公告的自費診療費用相符。
- 報價金額是否已包含加值稅。
- 所適用優惠的對象與條件為何。
比起先尋找折價方式,先了解如何核對費用,更有助於掌握預算。我建議您在諮詢時,逐項確認依診斷規劃的療程對應哪些公告項目,再據此核對最終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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