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接受自费医美项目,费用应以医疗机构事先公示的金额为依据,且不得超过公示金额收取,而不是以议价作为起点。韩国《医疗法》要求医疗机构以患者容易了解的方式公示自费诊疗费用。对于外国患者,比起先问能否降价,更重要的是核对自己的报价与公示费用如何对应。
您好,我是UH CELL江南店代表院长金渊振。如果您计划从中国来首尔接受医美项目,可能会关心:“外国人的价格是否不同?可以议价吗?”对于这些问题,我先从法律规定的收费依据向您说明。
收费依据是公示的自费诊疗费用
韩国《医疗法》第45条将不纳入健康保险或医疗救助给付范围的费用定义为非给付诊疗费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诊疗费用,并作出以下规定:
- 第1款:医疗机构开设者应依照保健福祉部令,以患者或监护人容易了解的方式公示自费诊疗费用。
- 第3款:不得收取超过已公示、公布金额的费用。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2021年的判决(案号:2020가합539320)中,也明确了医疗机构不得收取超过公示金额费用的同一原则。这一法律条款并未按患者国籍作出区分。
没有韩国健康保险,也适用同一原则
韩国宪法裁判所在2020年的决定(案号:2017헌마103)中认为,包括自费诊疗费用公示义务在内的医疗机构义务,不因患者是否适用健康保险而改变。即使您没有韩国健康保险,也可以依据公示金额核对报价。
在我们诊所,治疗方案是在评估个人皮肤状况后制定的。因此,治疗部位、发数及是否联合其他项目不同,所对应的公示收费项目组合也会有所不同。
2026年起的变化:增值税退税
据《医院新闻》2026年的报道,外国游客在韩国保健福祉部登记的外国患者招徕医疗机构接受美容整形或皮肤项目后,可申请增值税退税的特例,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目前不再适用。
国民力量党议员李达熙于2026年8月13日牵头提出修法提案,拟恢复该特例并适用至2029年末。不过,提出法案不等于法律已经变更。在法律修改前,建议您不要将离境退税计入预算。
我们诊所的住客优惠也有明确条件
我们的江南店位于UH FLAT SIGNATURE江南酒店2、3层。UHC酒店住客可在30分钟氧舱与维生素静脉输液中,免费选择一项;若两项都使用,维生素静脉输液费用为55,000韩元。
这一优惠的适用对象是UHC酒店住客,并非所有酒店的住客。具体条件可查阅我们的促销说明。
付款前,请确认三件事
- 报价中的项目名称和金额,是否与公示的自费诊疗费用对应。
- 报价是否已包含增值税。
- 所适用优惠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比起先了解如何议价,我更建议您先弄清楚如何核对费用。咨询时,请逐项确认皮肤评估后制定的方案对应哪些公示收费项目,再据此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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