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保存年限,與回台前該做的準備
TL;DR: 韓國醫療法施行規則規定,診療病歷與手術紀錄須保存十年,但美容療程常用的診斷照片、儀器能量與注射深度等設定值並不在這份法定清單內,是否留存由各醫療機構自行決定。患者本人可依醫療法第21條申請閱覽或核發影本,也可要求機構直接寄送給第三方。我們江南院將診斷、設計、施術與恢復安排在同一動線內,再回診時會實際調出上一次的診斷照片與參數,與當天狀況比對。
比起單純回答「紀錄會不會保留」,我更在意的是另一個問題:下次回診時,這份紀錄是否真的被重新打開比對。病歷上只寫著一行療程名稱,和螢幕上同時顯示上次的照片與參數設定,兩種情況下的諮詢深度並不相同。
法律要求保存的範圍
韓國保健福祉部所訂的醫療法施行規則第15條規定,診療病歷簿與手術紀錄須保存十年,患者名冊、檢查內容及檢查結果紀錄、放射線照片及其判讀報告則各保存五年。這份清單一直被解釋為列舉式規定,也就是說,清單之外的資料並不受這條規則約束。首爾行政法院在2010年一項判決中,認定超音波檢查影像不屬於這條規則所指的放射線照片。
依同樣的邏輯,拉提或皮膚保養類療程諮詢時使用的診斷照片、儀器能量強度、注射深度與劑量等設定值,也落在法定保存清單之外。要不要留存、留存多久,取決於各醫療機構自己的營運方針,而不是統一的法律門檻。
患者本人可以主動申請的項目
醫療法第21條規定,患者本人可以要求閱覽或核發自己的診療紀錄,醫療機構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韓國保健福祉部發布的《診療紀錄閱覽及影本核發業務指引》指出,已經完成的紀錄影本可以直接核發,不需要主治醫師額外核准;患者若有需要,也能要求機構直接將資料寄送給第三方。
對於回台後需要向本地醫師說明治療經過的患者,我會建議在出境前就先申請一份影本。等回台後才發現需要,跨國聯繫、身分確認與翻譯往返都會拉長時間,未必能配合原本的複診節奏。本人申請時,出示身分證件確認身分即可;若委託他人代辦,則需要患者本人的同意書、委任書與雙方的身分證明文件。
下次回診前,值得先確認的三件事
- 這一次的診斷照片與儀器設定值(能量強度、發數、注射深度與劑量)是否會被留存
- 再次諮詢時,機構是否會實際調出上一次的紀錄,拿來與當天狀態比對,而不只是口頭詢問
- 透過翻譯人員進行的諮詢內容,是否也會反映在韓文紀錄裡
這三點看似瑣碎,卻直接決定下一次諮詢能不能建立在上一次的基礎上,而不是每次都從頭開始評估。
我們的做法
在江南院,診斷、設計、施術與恢復指導由同一位院長接續負責,這樣才有可能在複診時準確比對上一次的設定與今天的狀態,不需要重新猜測之前用了什麼參數。診間所在的建築與UH FLAT SIGNATURE江南飯店為同一運營體系,短期停留的患者在恢復期間也能在同一動線內確認狀況。院內配置日語、中文與英語的翻譯人員,透過翻譯完成的諮詢內容同樣會記錄在案,供下次回診時查閱。
如果您預計多次往返首爾接受療程,我建議把每次的診斷照片與參數設定,連同就醫日期一併記錄下來,回診預約時提前告知,我們會先核對相關資料再安排諮詢時段。
FAQ
隔了幾年才回診,紀錄還會留著嗎?
診療病歷簿原則上保存十年。不過像診斷照片這類不在法定清單內的資料,各機構的保留方針不同,建議預約時先告知上次就診的大致時間,我們會事先確認能否找到對應紀錄。
申請紀錄影本需要準備什麼?
本人申請時,出示身分證件完成身分確認即可核發。若由他人代為申請,需要患者本人的同意書、委任書,以及雙方的身分證明文件。
沒有照片、只記得療程名稱,還能進行複診諮詢嗎?
可以進行,但設計的精準度會下降。如果能記下當時使用的儀器名稱、大概的施術時間、部位以及恢復期間出現的反應,複診時可以直接作為參考,讓諮詢更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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